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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必看:12条违法规章制度,你单位有吗?

2022-09-25 12:05:46  点击:

这些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你中招了吗?

近日,一条新闻上了热榜:唯品会一名员工吴某因为收受供应商 8 杯咖啡和 2 盒口罩被公司解雇,这起劳动争议诉上法庭后,一审和二审都判定:唯品会需向吴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8 万元。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公司滥用《规章制度》的情形。现实中,同样存在很多单位滥用《规章制度》的情况。您的单位是否有扣留您的学历证、资格证?不给买社保?扣罚工资?禁止办公室恋情?疫情期间不发工资?要求缴纳工服、住宿押金?要求员工自愿加班?

今天律师将告诉您:还有哪些属于无效规章制度?遇到公司滥用违法规章制度,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这些公司规章制度是违法的,请对照速查!

1、单位规定迟到就要罚款,旷工就扣除工资

【律师说法】:《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权力,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依法对公民进行罚款处罚。

2、入职扣留身份证、学历证、监理或建造师各类资格证条款,缴纳工服押金、宿舍住宿押金条款

【律师说法】:您的单位是否有扣留您的学历证、资格证?是否要求您缴纳工服押金、宿舍住宿押金?

这些要求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禁止办公室恋情,否则,必须有一人离职

【律师说法】:这是对劳动者人身权利的限制,恋爱和婚姻自由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中一人必须离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公室恋情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

4、员工入职时,让员工自愿承诺个人放弃社保、放弃公积金条款

【律师说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5、公司要求员工自愿加班、没有加班费

【律师说法】:享受加班费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即使签订了奋斗者协议,同意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也不能被法律认可,单位只要违反了法定工作时间标准、超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加班费自愿放弃是无效的。

6、劳动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后,重新设立试用期条款。

【律师说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7、单位试用期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条款。

【律师说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8、公司拒绝录用精神疾病、生理疾病、肝病、艾滋、残疾等人员

【律师说法】:《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9、公司规定女员工怀孕后自动离职,或者产假期间减薪

【律师说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10、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

【律师说法】:用人单位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者考核结果排名末位,不是法定的解除理由,末位淘汰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也不具有合理性。

11、用人单位将没完成业绩指标的劳动者直接开除,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条款。

【律师说法】:《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2、单位以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名义停工留薪,不发工资,只保留社保条款。

【律师说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上面这12条,你中招了吗?遇到这些情况,员工应该怎么办?

如果您遇到了公司滥用规章制度等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劳动者可以依据证据向用人单位当地工会总工会进行申诉,请求工会组织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者可以通过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如果劳动者遭遇人格权侵权(如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被侵害),可以直接到侵权行为地或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规章制度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规章制度违法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虽然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但用人单位仍不能随心所欲,尤其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如:劳动条件、劳动待遇等。

而对劳动者而言,学会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最终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转载自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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